互联网保险新规
最近, “多家保险公司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 的消息冲上了微博热搜,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其实,这和10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
我们都知道,新规对现行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做了很多的补充,是为了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和业务,确保广大保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
那互联网人身保险新规主要讲的是什么?内容要点有哪些?监管的思路是什么呢?
总的来说,新规的内容细致丰富,从可售产品、可运营保险公司到消费者权益,几乎涵盖人身险的方方面面。监管的思路就六个字: 规模、服务、效率 。
新规的实施,意味着互联网保险市场将更加规范,这也是保险机制的完善和行业的进步!
1、支持异地投保,线上即可享受全部保全和理赔服务
新规明确了,凡是满足条件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可以取消投保区域的限制,即便保险公司在某地没有分支机构,消费者也可以进行异地投保,还规范了在线上就可以享受全部的保全和理赔等服务。
2、限制了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销售范围
根据新规的内容,2021年12月31日之后,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范围仅限于: 意外险、 健康 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人身保险产品。
3、提高了保险公司线上销售人身险的准入门槛
只有综合实力更强,且达到新规要求的保险公司才可以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换句话说,暂时能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少了,可选择的范围小了。
4、规范了互联网保险的销售名称
5、对保险中介机构有了更严格的要求
保险中介机构如果想销售“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要具备 三年以上人身保险经营经验,还要有销售管理、保单管理等一整套完备的系统 。而 新一站保险网完全符合所有严格的条件!
Q:过去购买的产品会受到影响吗?
Q:互联网人身险产品会普遍涨价吗?
A: 有待进一步观察,不排除部分产品涨价的可能。不过,有的产品的保障内容可能会改变,甚至不少性价比高的产品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下架。建议按需购买。
Q:新规落地,互联网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都要下架?
A: 新规中明确规定的是,销售“十年期以上的普通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十年期以上的年金险”时,保险公司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而现在市面上的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属于这个范畴,所以这两类产品,在2021年12月31号前可能会随时下架调整。
可以在朋友圈卖保险吗?互联网保险新规来了,10月开始实行文 | 张茂 审 | 易桉
相信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都有刷到过与购买保险有关的信息,随着 科技 的发展,保险的推销也渠道也逐渐走向多元化,已经从原始的张贴广告、登门拜访、电话短信衍生到了互联网。
很多人都曾经办理过保险业务,但网上推销的保险却令人感到不安。我们都知道,互联网上存在着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真真假假,难以分辨。而大多数保险单又需要投资较高的金额,消费者有可能会为此承担风险。
根据数据表明,仅是去年互联网上有关保险消费的投诉就将近2万件,同比增长了将近90%。
在网上卖保险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实行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 该《办法》中对目前存在的网络保险消费问题进行了适度优化,秉承着“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明确了问题和规则的边界,让政策变得明晰可用。
《办法》中明确规定,凡是从事网络保险销售的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必须满足的条件有:保险公司提供保险项目的渠道是互联网;所有产品薪资在售卖页面上有详细的说明,确保消费者可以通过页面独立了解。
投保活动消费者可以独立自主完成。同时,进行保险销售的的人员还必须要提交地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满足这些条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建立投保项目面对消费者时的公开透明性,保证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投保行为可回溯
《办法》中起草了诸多规定规范了经营者的行为,但网络中的问题,并不是这么容易杜绝,一旦消费者误入骗子的圈套,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消费者及时止损呢?这里就要谈及网络投保行为的可回溯性。
通过互联网投保时,最有可能陷入的圈套就是被“强制投保”或难以获得理赔,让消费者苦不堪言。对此,《办法》也有明确规定,要求经营者在宣传时内容真实,准确易懂,减少消费者在投保行为中对相关条例不清不楚的现象发生。
自今年10月1号起,投保行为实施了“可回溯管理”,消费者在投保时可以保留相关交易截图,一旦发生意外作为证据进行提供给保险机构,等待其处理。
网络消费因其自由、方便变得越来越普及,但随着交易基数日渐庞大,交易中产生的问题也日益明显。互联网投保行为的流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不论是经营者、消费者还是第三方评判机构,都应该遵从法纪,遵守道德底线,尤其是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了解合同内容,不能盲目的购买。
人们购买保险都是为了一份安心,谁也不想这份“安心”日后却在日后成为隐患。多留一份心眼,就可以减少一分担忧。
互联网保险新规是什么?对保险公司有怎样的影响?互联网保险的新规定适用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个人保险业务,应符合下列条件:综合偿债能力充足率连续4个季度达到120%,核心偿债能力不低于75%,连续4个季度综合风险等级为B级以上,责任准备金覆盖率连续4个季度高于100%,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估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的C级(合格)以上。
目前,除了很个别的保险公司不符合条件外,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通常都可以在网上销售保险。新规定将对可在网上销售10年以上的普通年金和寿险保单更加严格。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这些保险公司还必须符合下列六项规定: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债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偿债能力不低于100%,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债能力超额额超过30亿元,连续四个季度两年内(或六个季度)综合风险评级在A级以上,不是由于互联网业务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估应为B级(良)以上,以及银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只有20多家保险公司可能符合上述要求,包括平安人寿、中国人寿、太平人寿和信诺,其他大多数保险公司可能无法在网上销售年金保险,增加寿险金额。此外,如果想要销售在线补偿型医疗保险、残疾收入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等医疗保险公司,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在该领域设立省级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与其他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合作管理,确保自身在销售领域的线下服务能力。根据新的规定,只有10岁以上的普通年金可在网上销售,而不是以10岁以下的通用年金和股息为基础的年金。新规定严格要求产品的保质期必须与实际保质期一致。因此,以灵活的存款和取款而闻名的养老保险的现行价格,以及提高预期寿命的作用将受到限制。
新规对互联网保险的影响:提高了互联网保险的准入门槛,这意味着消费者在未来可以更放心地在网上购买保险,而不用担心保险的可靠性。此外,新规定明确指出,只要保险公司符合相关条件,互联网个人保险业务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甚至不设分支机构。也就是说,互联网上的大部分保险产品即使不在保险区域也可以购买。此外,新规还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咨询费率、保险确认时间、理赔时限、保险退保等服务标准,使我们今后在网上购买保险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