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扩展阅读:
社保每个月交多少钱2019年最新的标准是什么?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6% ,个人缴纳比例8% ;
3、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单位652.32元、职工326.16元;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8% ,个人缴纳比例2%+7元大病 ;
3、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单位326.16元、职工81.54元+7元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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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0.7% ,个人缴纳比例 0.3% ;
3、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单位28.54元、职工12.23元;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3、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0.7% ,个人不用缴纳该项目;
2、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单位28.54元、职工0.00元;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各行业有所不同,个人不缴纳该项目;
2023年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解析:
缴费比例如下: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一般是根据员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来核定的,具体表现为: 1.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300%及以上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2.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及以下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在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申报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
2019年社保缴费标准表用人单位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2019年5月起使用)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2019年5月起使用)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五、单位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现月缴费金额
2019年5月起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2018年度“全口径省平均工资”64717元,其中月平均5393元)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15.72元/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3元/月。(不划入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3.14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与保险。)
特别提示:
1.2019年1月-4月,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档次按原规定标准执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补足对应已缴费标准的差额。
2.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月-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3.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4.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个体社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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