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社保基数新规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6% ,个人缴纳比例8% ;
3、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单位652.32元、职工326.16元;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8% ,个人缴纳比例2%+7元大病 ;
3、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单位326.16元、职工81.54元+7元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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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0.7% ,个人缴纳比例 0.3% ;
3、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单位28.54元、职工12.23元;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3、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0.7% ,个人不用缴纳该项目;
2、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单位28.54元、职工0.00元;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4077元,最高缴费基数2038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各行业有所不同,个人不缴纳该项目;
2023年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解析:
缴费比例如下: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一般是根据员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来核定的,具体表现为: 1.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300%及以上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2.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及以下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在当地上年底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申报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
2019最新社保缴纳基数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扩展阅读:
2019年广西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及最低标准新规定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如果员工工资低于缴费下限,公司可以按照社保规定的最低标准作为缴纳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社保缴纳基数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此外,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软件查询全国的社保基数。以好易保为例,好易保自带的社保计算器会实时更新最新的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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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缴存基数为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专家介绍,本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首先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其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占1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商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各占10%-12%;第三种是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与个人各占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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